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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学林出版社是国内首家自费出版的出版社,由于学术专著市场不大,很多学术专著想出版都很困难,所以国家鼓励出版社在完成本社出书计划的基础上,适当地承担一些有价值的学术著作的自费出版任务。下面我们看看上海学林出版社自费出版学术专著方法。
一、自费出版是一条补充的出书渠道。出版社可以在完成本社出书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编辑力量和印制力量、适当安排自费出版业务。自费出版的书稿应当符合本社出书的分工范围,选题应列入出版社年度出书计划(注明自费出版项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送我部出版局备查。若有新增的计划外选题,应当补报。
二、自费出版的书稿主要限于非赢利性的学术著作。出版社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扶植学术上的不同观点和学派,特别是有创新的学术成果。对于非学术性书稿,如确有一定的纪念价值且内容健康的,也可适当安排出版。
三、在自费出版中,书稿内容由作者负责。但出版社必须负责政治上的审查,并且坚持一定的质量要求。有条件的可配备相应的审稿力量。
四、自费出版属于非赢利性出版业务,出版社一般可根据书稿的学术价值和作者的经济力量酌收适量的管理费用。
五、作者和出版社应建立合同制度。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责任。印数、发行方式和范围、出版费用的收取和支付等,都须由双方商定后写入合同中。自费出版物,凡发行的,应按国家规定印明定价。不发行的,则印明“非卖品”。
六、自费出版只有上海一地的经验,其他地方条件不尽相同,尚处在摸索阶段,因此铺开的面不宜过大。除上海学林出版社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由所在出版局(社)指定一家出版社试办自费出版业务。中央各部委直属出版社,如条件具备要求试办自费出版业务的,可向我部出版局申请。